转发:关于遴选“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WilliamHill威廉希尔 发布时间:2013-12-13 浏览量:次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员工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选派对象: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4、资助期限:不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单位今后项目的执行工作;
5、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员工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员工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员工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3、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国家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单位今后本项目的选派计划。
1. WilliamHill威廉希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
1.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2014年3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李建处;
2. 经校内评审通过后,研究生院将通知被推荐人员于2014年3月20日—25日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电子申请材料;
3.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选派人员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并公布。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向选派人员预支在外一个月生活费,并购买往返国际机票。
2、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派出人员出访前应到学校人力资源处、国际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回国后两周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详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
联系邮箱: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