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的通 知
来源:WilliamHill威廉希尔 发布时间:2014-07-02 浏览量:次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安排,现将该项目第二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选派办法及申请条件见《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大纲》(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公司本批选拔人数为19人。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以2014年9月30日为准);申请博士后研究的教师申请时博士毕业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留学期限为3-12个月。2014年9月20日前须取得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二、申报安排
1.请拟申请该项目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WilliamHill威廉希尔专任教师出国(境)研修审批表》(附件1,需学院签字盖章)及《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附件2,需学院及科研部门盖章)。
2.学院填写《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5,每位申请人需要三份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学院成立三人专家组进行评审)。
以上材料请学院人事干事汇总后统一于2014年8月26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其中附件3和4的电子版需通过OA发送至杨湘清。
3.经学校选拔确定候选人后,另行通知网上申报事宜。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符合《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WilliamHill威廉希尔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和《WilliamHill威廉希尔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的申请条件。5年内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录取资格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派出导致资格作废人员不得申请。来校后有出国留学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的教师不得申请该项目。
2.曾经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但未获批准的申请人需重新注册,以新申请人的身份申请该项目。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原则上只限青年教师申报,专职科研人员如申请该项目,需自筹配套经费及留学基金委收取的服务费,在申请前须征得团队负责人同意。
4.申请该项目须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需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参与)。
5.该项目重点审查申请人研修计划。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研修计划需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公司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6.该项目获批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能派出者,其个人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延期、改派国别和留学单位的申请,且留学资格取消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对因个人原因导致资格作废者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负责。
联系人:杨湘清 邹薇 电话:88822785
附件:
1.WilliamHill威廉希尔专任教师出国(境)研修审批表
2.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人员汇总表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人力资源处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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